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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 公开招聘公告

    信息发布者:城关镇五里村武峰
    2021-07-15 02:23:38   转载

    2021年舒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驾驶人员公告

    根据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县公安局特巡警队伍发展的需要,舒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两名特种车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统一招聘。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舒城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1.大型警用车辆驾驶岗位1名。报考要求:男性,取得驾驶证A证且具有10年以上的A证驾龄;

    2.中型警用车辆驾驶岗位1名。报考要求:男性,取得驾驶证B证,且具有5年以上驾龄。

    退伍士官优先录用。

    四、招聘条件

    ㈠招聘对象为本县户籍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思想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

    3.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特种车辆驾驶;

    4.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份以后出生);

    身体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无明显瘢痕和传染病,无“三高症”,无颈、腰、脊椎疾病,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

    2.男性净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

    3.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过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㈠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⒈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⒉报名地点:舒城县公安局208室(城关镇桃溪路与万佛路交叉口)。

    ⒊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退伍士官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奖励表彰材料;

    ⑵《舒城县公安局招聘驾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⑷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

    ㈡技能测评与面试

    1.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方式进行,由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担任考官到指定场所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测评,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道路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处置能力、驾驶技能、遵守交通规则意识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与应变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为确保新聘人员素质,设定技能测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㈢体检

    ⒈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即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同分,则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㈣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舒城县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相关信息与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㈤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舒城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㈥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对象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标准每年根据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予以适当调整。舒城县公安局依法为聘用对象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购买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8680576

    监督电话:0564-8683576



    舒城县公安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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